检察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作者:通讯员 杨洋

“现在兽药店的经营规范多了,过期的药下架了,购销台账也记得清清楚楚,我们给畜禽用药踏实放心!”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销售过期兽药、购销台账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辖区兽药经营行业实现从“粗放经营”向“规范经营”转变。

2026年3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兽药经营门店存在销售过期兽药、购销台账记录不全、进货查验不严等不规范经营问题,既可能危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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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全面摸排城区8家兽药经营门店,逐一核查经营资质、进货渠道、购销记录、药品存储等环节,于同月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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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后,立案调查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收缴行政罚款4000余元。对检查发现的过期兽药监督销售主体全部清退销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组织技术人员下沉一线,指导经营主体规范完善购销台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药品存储管理,确保兽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溯。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兽药经营及宠物服务类门店全域专项检查,从整体上规范辖区兽药及宠物相关产品经营秩序。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重点领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整改实效守护民生福祉,从源头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 杨洋)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