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留坝县委依法治县和平安留坝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留坝县人民检察院、留坝县司法局联合印发《留坝县法治督察、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构建法治督察、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三位一体”协同监督格局,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
《办法》紧扣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整合三方监督资源,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共治原则,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精准监督提供制度支撑。
《办法》对日常协作机制作出清晰规定:留坝县检察院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共研共治工作机制,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靶向法律监督。针对执法司法领域疑难复杂问题,通过联合研讨、案例会商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同时严格执行双向线索移送闭环机制,一方面接收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涉及执法司法不公、公益受损、特殊群体权益受害等线索,依法开展监督、公益诉讼及支持起诉工作;另一方面将履职中发现的部门履职失范、法治化营商环境受损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全程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形成监督闭环。
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监督协同机制建设,优化监督方式、补齐监督短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现代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监督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何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