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实生活中,少数人受贪利思想驱动企图不劳而获,最终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近日,一起由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经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获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他在我店里赊购烟酒快两年,平日里身着电力公司工作服,开着工程抢修车辆,谎称承接电网工程项目,采购烟酒用于接待送礼。谁料他拿到货就低价转卖挥霍,现在人联系不上,还欠我3万多元货款,损失实在太大。”说起受骗遭遇,烟酒店经营者刘某满是懊悔与气愤。
张某曾在一家电力工程公司下属施工队务工,2023年3月离职后,既没有稳定收入,又背负多笔网络贷款,经济陷入困境。可他依旧追求高消费,虚荣心作祟之下,打起了歪主意,计划伪装成电力工程承包商,到烟酒店赊购烟酒,变卖套取钱财。
为把戏份做足骗取信任,张某专门租赁车辆,在车上摆放网购的电力抢修标识,穿上原先单位配发的工作服,对外谎称自己承接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大量高档烟酒用于商务招待。凭借这套精心包装的虚假人设,12家烟酒店商户信以为真,同意给他赊账供货。每次拿到烟酒,张某便迅速低价变卖变现。为稳住商户,他还会零星支付部分货款,营造正常经营结账的假象,以此持续实施诈骗。
2025年8月,多名受害商户交流时,发现大家都遭遇同一人的赊账欠款,涉案金额从一两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商户反复电话催讨,张某不断拿“工程款尚未结算”搪塞拖延,之后干脆失联逃避债务。追偿无望的商户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张某离职后并未承揽任何电力工程项目,属于无业人员。其骗取的价值60余万元烟酒全部被变卖,扣除少量归还商户的款项,尚有52万余元资金被其用于个人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2025年12月23日,该案移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于2026年1月21日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西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示商户,商事交往要绷紧风险防范弦,面对大额赊销务必核实身份与项目真伪,完善交易凭证,谨防“赊账式”诈骗。(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李世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