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该院首例入库案例,实现了司法典型案例入库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据悉,该案例为某银行南郑区支行诉李某、汉中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该院法官龚菊英审理,聚焦商品房借款担保合同解除后的责任认定难题,明确房企剩余贷款偿还责任及预告抵押担保责任划分标准,为同类民事纠纷处置提供了规范参考。
2018年,李某与广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房,并与房企、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续因房企未按期交房,李某与房企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经法院调解达成退款及还款相关协议。因房企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判令购房者还款、房企承担担保责任。
南郑区法院审理后精准厘清案件核心争议,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担保借款合同存在紧密关联,购房合同解除后,借款合同履行目的已然落空,可依法予以解除。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定房企作为购房款项实际收取方,需承担剩余贷款本息偿还责任,购房者无须承担剩余还款义务。同时,房屋返还房企后,原有预告抵押登记效力延续,由房企承接抵押担保责任,购房者仅需配合完成相关登记变更手续。该案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此次入库案例聚焦房产交易、按揭贷款领域常见疑难问题,妥善平衡银行、购房者、房企三方合法权益,统一了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有效化解房产交易中的法律适用分歧,对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防范房地产领域民事纠纷、维护市场交易稳定具有积极的司法示范作用。(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谢红霞 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