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湘记’‘兰湘记・湘菜小炒’‘新湘记・湘菜小炒’‘兰湘荟・湘菜小炒’‘兰湐记・湘菜小炒’……一家餐饮店铺先后数次更名,却始终与知名品牌‘兰湘子’‘兰湘记’保持一字之差。这五种看似是在‘换马甲’的文字游戏,实则是在不断试探法律边界。”9月8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速裁庭知识产权法官王东指着卷宗里的店铺名称对比表介绍道,一字之差的背后,是经营者恶意攀附他人商誉、反复触碰法律红线的侥幸心理。
7月26日,未央区法院审结这起商标侵权案,这也是该院首例适用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案件。针对被告在前案侵权已被生效裁判确认后,仍持续实施近似商标侵权的行为,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按照侵权获利基数的3倍确定赔偿数额,判赔29.9万元。
五年五次“变脸”:步步升级的恶意攀附
原告西安珍膳兰湘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兰湘子”品牌创立于2019年,经过多年经营,目前已在全国75座城市布局超过380家直营门店,“兰湘子”“兰湘记”注册商标在湘菜餐饮领域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
“2024年我们第一次发现被告在外卖平台用‘秦湘记’字号开店,不仅名字近似,连菜品图片、菜单版式都是直接盗用我们的原创内容。”原告代理律师说,当时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两审终审法院明确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可生效判决没能让侵权止步。
法官王东梳理了被告的侵权轨迹:2025年1月起,被告先后四次变更线上店铺名称,每次都与原告注册商标保持一字之差,要么改字同音,要么字形相近,视觉、读音上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除了名称擦边,被告店铺的页面版式、菜品摄影作品也一直照搬原告。”法官王东说,这种“小步试探”的更名,本质是观察原告和市场反应,恶意在一次次换名中持续加码。
直到有消费者误进被告店铺消费,因菜品口感不符直接向“兰湘子”品牌方投诉,原告才发现侵权从未停止。“消费者拿着被告店铺的订单找我们售后,说‘你们兰湘子的菜怎么味道不对’,我们才知道对方一直在换名字侵权。”原告品牌负责人表示,公司随即再次起诉,明确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
新规精准亮剑:“故意+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
“被告这不是普通的商标近似侵权,是典型的明知故犯。”谈及裁判思路,法官王东拆解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逻辑:新施行的司法解释专门细化了“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被告的行为完全符合适用要件。
法官王东列出四项核心事实:原被告同属西安餐饮行业,原告品牌的门店规模、市场知名度,被告理应知晓;前案生效判决已认定侵权,原告履行了告知义务,被告仍通过换名方式持续侵权,主观故意明确;已有多名消费者混淆误购,被告股东高某开设的多家外卖店铺均因同类侵权被诉;查明被告仅在单一外卖平台半年销售额就超20万元,侵权经营规模可观。
“四条事实环环相扣,完全满足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法官王东表示,法院综合考虑原告商标知名度、被告过错程度、侵权持续时间及获利情况,最终确定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29.9万余元。“这个判决就是要明确,靠‘换马甲’‘搭便车’蹭品牌的恶意侵权,必然要付出沉重代价。”
判后联动调解:30万元一揽子化解5起纠纷判决作出后,被告的年轻股东主动到法院表达悔意:“开这些公司时我才二十出头,法律意识淡薄,之前以为改一个字就不算侵权,现在真的认识到错了,愿意承担责任。”他同时提出,自己还有4起关联案件分别在雁塔区、莲湖区法院涉诉,希望能一并调解解决。
“如果就案办案,双方还要跨法院经历多轮诉讼,既增加诉累,也无法一次性全面制止侵权。”法官王东说,法院随即主动搭建沟通平台,联动相关法院协调推进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既向被告点明持续侵权的法律后果,也向原告说明一揽子化解措施对品牌保护的实际效果,双方逐渐从对立走向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支付30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了结全部5起关联纠纷。和解现场,被告股东手写道歉信,承诺今后依法合规经营,履行期限届满前,30万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到位。“判决不是终点,让侵权者真正认错、权利人损失切实弥补、纠纷彻底了结,才是司法的价值所在。”法官王东说。
从“审理一案”到“守护一类创新”
这起案件是未央区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缩影。“不少中小经营者有误区,觉得别人的品牌改一个字、换个偏旁就不算侵权,这种侥幸心理正是侵权高发的诱因。”法官王东介绍,近年来未央区法院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未法知声”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司法与行政、行业调解力量协同,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探索“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判一个案子,更是给行业立一个规则。”法官王东表示,后续法院将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普法进企业等方式,帮助经营主体明晰权利边界,“司法不止于为受损权利讨回公道,更要让规则成为市场底线、公平成为创新土壤,让侵权止于裁判,让创新行稳致远。”(陈杰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