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宝鸡中院跨省为老人追欠款

作者: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少飞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谢,来自一位六旬老人。9月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暖心办结一起跨省欠款纠纷,成功为六旬老人追回被骗的千元鉴宝费用,用细微司法服务温暖民心,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细密温情。

罗某此前通过网络联系湖南一家鉴宝公司,支付千元服务费后,对方既未履约,也不退款。公司远在千里之外,老人年事已高,不熟悉诉讼流程,更无力承担跨省奔波的花销。他攥着几张模糊的转账截图辗转多日,维权无门。这天,他局促地走进宝鸡中院诉讼服务大厅,急切地拉住工作人员:“同志,我被外地公司骗了一千块,我这把年纪跑不动了,你们能帮帮我吗?”

“大爷别急,坐下慢慢说。”立案庭干警赵玥连忙扶老人落座,递上一杯热水,耐心倾听。了解详情后,她仔细查看了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轻声问道:“大爷,您跟对方签过书面合同吗?有没有公司全称和联系方式?”

老人摇头:“都是网上聊的,我不懂这些,就记住公司名字,钱是微信转的。”

“没事,有这些信息就够了。我帮您梳理证据、代写诉状,咱们走网上立案,不用您跑湖南。”赵玥的话,让老人悬了许久的心终于放下。

随后,赵玥全程指导老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顺利完成网上立案。案件推进中,老人再次匆匆赶来,一脸焦虑:“姑娘,那边公司给我发了个判决书,说和我一样的案子都输了,告也白告,钱要不回来……要不就算了吧?”

赵玥仔细阅览判决书后,轻拍老人手臂安抚道:“大爷别慌,这个案子的案情跟您的不一样,他们这是吓唬您,想让您放弃。咱们占理,我来跟他们沟通。”

她随即主动联系涉案湖南公司,将案情、证据和法律依据逐条摆明,指出对方提供的判例与本案实质不同,并明确告知:收取服务费后既不履行义务又不退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返还责任。经过多轮有理有据、耐心严谨的释法说理,该公司态度从强硬推诿转为配合,最终全额退还了款项。

收到微信退款到账通知的那一刻,老人眼眶泛红,声音哽咽:“就一千块钱,我自己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同志尽心尽力帮我跨省维权,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

这起千元小额跨省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宝鸡中院深耕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解纷机制前置,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把群众的“揪心事”当作自己的“心头事”,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少飞)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