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从捕鸟网到护鸟人:凤翔检察的治理之道

作者:史红海

2026年盛夏,凤翔区的苹果园里,果实累累,鸟鸣清脆。曾经屡见不鲜的捕鸟网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声波驱鸟器、反光带等无害化设备。这一变化,源于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特殊案件,以及由此撬动的系统性治理。

果农何某某守着6亩苹果园,那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妻子常年患病,生活重担压在他一人肩上。眼看苹果渐熟,鸟啄之害愈演愈烈,2024年6月,他从渔具店买来11张捕鸟网,沿果园四周拉起“防护线”。谁料,这张网不仅挡住了鸟,更让不少珍稀生灵不幸遇难。2025年6月,公安机关现场查获17只鸟类死体,经鉴定,其中8只为北领角鸮、红角鸮、斑头鸺鹠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9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何某某随即被立案侦查,同年8月,案件移送凤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何某某使用的捕鸟网属于禁用工具,其行为同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以重罪追责。但办案不止于定罪,更在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检察院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经专家评估,生态损害赔偿金高达12.55万元,对于贫困果农而言堪称天文数字。办案团队深入走访,了解到何某某系初犯、偶犯,架网纯属护果所需,并无贩卖、食用等恶意,且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其家庭实际和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以基准价2.95万元承担赔偿责任的方案。何某某倾力筹措,全额赔付,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致歉。2026年3月,凤翔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决定书指出,不起诉不仅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也能让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真正体现刑法谦抑与治理善意。

案件办结了,但检察官的思考并未停止。如何让更多果农不再重蹈覆辙?如何从根源上消解“人鸟争食”的矛盾?凤翔区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邀请林业专家、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商良策。更令人欣慰的是,何某某自愿申请担任当地护林员,从曾经的“违法者”转变为巡查野保、进村普法的“公益宣传员”,用亲身经历告诫乡邻:护果有正道,守法方长远。2026年3月25日,凤翔区检察院向区林业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明确提出推广合规驱鸟技术、强化普法宣传、规范防鸟网销售使用等具体建议。林业部门迅速响应,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果业合作社,开展18期农技培训与野保普法,推广声波驱鸟、反光带、智能感应等无害化技术设备600余台(套),并对线上线下防鸟网销售进行专项检查。短短数月,辖区果园面貌焕然一新,违规架网现象再未出现。经检察院跟踪回访,各项驱鸟设备运行良好,果农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一个生动样本。检察机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恤民生疾苦;既让违法者为损害担责,又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更通过一份检察建议,撬动行政监管、行业自治和公众参与的多方合力,将“人鸟冲突”化为“人鸟共生”。如今,凤翔的果园里,鸟鸣依旧,果香更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卷正在这片土地上徐徐展开。(记者史红海)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