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商南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通讯员 陈敏

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防线,近日,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支持起诉职能,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支持起诉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在日常未成年人检察专项排查、基层联动走访工作中,及时发现小兰的监护困境线索。涉案未成年人小兰(化名)系一名在校学生,本应在家庭呵护中安心求学、向阳成长,却接连遭遇家庭重大变故。小兰的父母早年相继离世,失去双亲照料,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便长期跟随年迈祖母共同生活。随着年岁增长,小兰祖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和照料能力持续下降,不仅难以负担小兰日常生活起居、衣食住行照料,更无法对其开展学业督导、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现有监护条件与其成长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变更监护权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为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承办检察官主动深入社区、就读学校、亲属家中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细致核实小兰的生活现状、学习情况、身心健康状况,逐一排查近亲属的监护条件、家庭环境及帮扶意愿,综合研判当前监护存在的短板与风险,确认小兰现有监护保障薄弱、成长隐患突出,变更监护权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现实紧迫性。

经检察官调查核实,小兰的姑姑身体健康、经济条件稳定、家庭关系和睦,且长期关心小兰成长,具有强烈的监护意愿和监护能力。该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评估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监护意愿、与未成年人的情感联系等因素,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阐明变更监护权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并协助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最终,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判决变更监护资格,指定小兰姑姑为其法定监护人。案件办结后,该院持续做实司法护幼“后半篇文章”,承办检察官常态化跟踪回访,联动学校、社区搭建多元帮扶体系,动态跟进小兰的心理状态与学业情况,以法治力度和司法温度,驱散困境未成年人成长阴霾,让法律的阳光照进孩子的成长之路,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温暖一家”的司法效果。(通讯员 陈敏)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