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灞桥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住宅公共安全

作者:记者 姜争民 冯康 吴涵韵

小区的住宅楼周围常年积水是否符合建设规范?将居民小区住宅楼窗户改成入户门可行吗?是否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居民住宅的安全建设、安全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违法改变建筑结构,极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现场:触目惊心的隐患

2026年5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互联网发现线索:A居民小区整栋楼地基常年处于泡水状态,地下室已经产生漏水现象。检察干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发现涉案楼栋周边开挖了2处深坑,深坑内有积水。检察干警向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了解到“小区于2023年交付并投入使用,该栋楼处于小区的最低点,雨水汇集排水不畅,下挖土壤到地库顶板目的是查看土壤积水情况。”有群众则表示“整栋楼常年泡在水里,住着心里不踏实”。而另一起“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线索则更为揪心:B居民小区多个一层住户改变楼体结构,将窗户改为入户门。检察干警到达该小区后发现,该小区于2025年12月交付,6户一层住户将住宅用于商铺经营,装修中改变建筑外墙结构,将外立面窗户改为入户门,原小区的绿化带也被踩踏、硬化。检察干警进一步查明:“窗改门”的住户没有履行建设审批手续,物业多次督促整改,并书面告知行为违法性,但居民未恢复原状。

检察建议:直指问题症结

查明线索后,检察机关内部召开案件讨论会。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在会议上明确表示:“居民建筑长期处于积水状态,会侵蚀建筑墙体材料,改变地基土壤结构;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装修,改变原有建筑结构,违反法律规定,两种情形均会产生房屋公共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刻不容缓,应当立即制发检察建议。”2026年6月,灞桥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处理涉案居民小区的违法情形,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破局:以公益诉讼凝聚合力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于A居民小区建筑长期处于“泡水”问题,相关行政部门第一时间邀请专家现场研判并形成专家意见。专家提出,需在涉案建筑周边增加排水点、新增防水层,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出具整改方案,经居民代表同意后开展施工;对于B小区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装修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2026年7月,A小区的防水工程已经全部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B小区6户居民全部自行完成整改,恢复原有建筑、绿化。当月,灞桥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整改成效现场评估。两个小区全部完成施工,建筑及绿化恢复原貌,整改成效获得现场人员一致认可。

群众的认可就是对公益诉讼检察的最好肯定。灞桥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工作重点,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检察蓝”守护万家灯火的安宁。(记者 姜争民 冯康 吴涵韵)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