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这把年纪了,实在走投无路才来的……”日前,调解室里,70岁的王大爷双手颤抖,声音哽咽,“老伴瘫在床上两年多了,我一个人喂饭、擦身……可儿子连看都不来看一眼,打电话要钱,就一句话——没钱。我想让我老伴活下去”
王大爷的老伴因病瘫痪在床,日常起居全靠他一人照料。老人日渐衰弱,经济捉襟见肘,其子王某长期不闻不问,拒绝承担赡养责任。无奈之下,王大爷含泪将儿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山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意识到,赡养纠纷背后往往是长期积攒的怨气与误解,一纸判决容易,修复亲情却难。为此,法官启动了“情理交融”的调解模式。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听取了双方陈述。王大爷的儿子王某表示,自己收入一般,还要抚养子女、偿还房贷,经济压力较大;同时,因早年父亲对弟弟明显偏心,自己心中一直存在隔阂,故对支付赡养费态度消极。法官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家庭矛盾或情感隔阂而免除,同时结合王大爷夫妇年迈多病、无稳定收入的实际情况,引导王某换位思考,体谅父母艰辛。经法官多轮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王某每月支付赡养费,并定期回家协助照顾母亲。王大爷当场撤回起诉,父子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经济困难不是拒绝赡养的借口。希望此案能让更多人明白,赡养父母不是负担,而是为人子女的本分和福分。”(通讯员 吴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