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跨越26年的绿色重逢牵动人心。全国劳模殷玉珍发出寻找“赛考斯”的呼唤,终于迎来美国友人罗纳德·萨科尔斯基重访鄂尔多斯毛乌素沙地。26年前,一份跨国善意化作沙漠里的棵棵幼苗;26年后,当年的点点树苗已经长成连片林海,黄沙退去、绿意勃发,见证着普通人持之以恒治沙造林的磅礴力量。就在这片绿色奇迹映入世人眼帘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治沙实践的生动故事与生态领域法典的落地实施相互映照,让我们更加读懂这部法典沉甸甸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生态兴则文明兴。毛乌素沙地由沙变绿,是一代代治沙人一锹一锹种树、日复一日坚守拼出来的绿色成果,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缩影。过去数十年,我国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荒漠化治理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大量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改革举措,需要上升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予以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整合完善分散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意志,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的全新阶段。它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固化为法律准则,为国土绿化、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提供统一制度遵循,让守护绿色不再只依靠个体热情,而是有刚性法治保驾护航,保障千千万万个“殷玉珍”的治沙实践有制度支撑、有法律保障,守护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不被破坏。
良法善治,为民为本。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最深厚的根基在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殷玉珍扎根大漠治沙,初衷就是守护家园,不让风沙吞噬生活。这部法典立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既守护大漠林海、江河山川,也关切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权益,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民生发展,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推动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双向赋能。法典明确各方主体生态保护责任,既规范政府监管履职,也明晰企业、社会组织、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让生态保护从少数人的坚守,转变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定责任。无论是防沙固沙、植树造林,还是节约资源、污染防控,全社会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社会氛围。
这部法典,既是中国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也蕴含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大国担当。毛乌素沙地上的跨国重逢,诠释了保护生态不分国界,守护绿色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罗纳德·萨科尔斯基当年的善意,在中国的沙漠生根成林,这份跨越山海的绿色友谊印证:生态危机没有国界,绿水青山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足我国国情,总结中国生态治理的成功经验,同时回应全球气候变化、土地荒漠化等世界性生态难题,向世界输出生态治理的中国法治方案,为国际生态环境治理提供重要参考,推动各国携手共建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要转化为山河大地的盎然绿意,离不开全社会共同践行。法律划定底线,实干书写奇迹。殷玉珍们用双手把荒漠变为绿洲,法典用制度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绿色。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既要执法司法严格落地,筑牢生态法治屏障;也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政府依法履职监管,企业严守生态法律义务,每一位公民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把法典精神落实到植树护绿、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点滴行动之中。
黄沙退去,林海新生;法典落地,护佑山河。毛乌素沙地的绿色重逢告诉我们,美丽家园既要靠双手实干创造,更要靠法治长久守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美丽中国建设铺就坚实法治轨道。以法典为遵循,坚持法治护航、实干笃行,定能持续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丽画卷,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贡献更大力量。(记者 张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