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案件。2026年03月24日19时许,在榆林市科创新城书香府邸负一层梁某某经营的麻将馆内,高某某、孙某某、刘某、乔某以“榆林打锅子”、每锅子赌注500元的方式赌博。在赌博过程中,高某某与乔某发生口角,后高某某掐住乔某后脖颈将乔某搂倒在地,致使乔某入院治疗,后经榆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乔某骶5椎体骨折属轻伤二级。
榆阳区检察院对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执行。
本案中,从客观行为看,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实施了主动、直接的暴力伤害行为,通过掐后脖颈、强行搂摔的动作,致使被害人倒地受伤,最终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法定危害结果,其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主观上看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其作为完全民事、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明知掐压他人脖颈并强行摔倒在地的行为极易造成对方骨骼、软组织损伤,仍主动实施暴力行为,放任轻伤危害结果发生,具备故意伤害的主观过错,并非过失、意外事件或合法避险行为。
理性娱乐,远离赌博,因赌博发生口角进而伤害他人,不仅违法,更涉嫌犯罪不少人在争执中情绪失控、动手伤人,以为只是一时冲突,殊不知已经触碰刑事底线,一旦致人轻伤以上,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此警示广大群众:认清十赌九输的真相,摒弃侥幸心理,选择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矛盾面前保持冷静,切勿以暴制暴,纠纷应当通过报警、人民调解等合法途径妥善化解,切莫一时冲动,一错再错。(通讯员 边新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