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绥德义合法庭:温情调解化债务 柔性司法护亲情守民生

作者:通讯员 刘晨

近日,绥德县人民法院义合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姐弟间的特殊债务纠纷,承办法官以法理为基础、以亲情为纽带,精准化解了亲情与利益交织的复杂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是亲姐弟,早年姐姐刘某乙因经济困难向弟弟刘某甲借款。之后刘某甲不幸遭遇意外,导致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且其终身未婚、无子女照料。刘某乙念及手足情深,主动放弃务工机会,贴身照料弟弟长达两年,其间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逐渐陷入拮据。如今刘某甲虽已入住养老院,但日常购药、康复治疗仍需不少开支,无奈之下他将姐姐诉至法庭,要求返还此前的借款。而刘某乙则认为,自身本就经济条件有限,两年照料弟弟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借款理应折抵为照料期间的报酬,双方各执一词,往日亲密的姐弟俩因此产生了深深的隔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机械地按照流程阅卷裁判,而是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研判出:这起案件表面是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实则牵扯着亲情伦理、弱势群体保障、生活困难帮扶等多重现实问题。一纸冰冷的判决固然可以在法律层面厘清权责,却会彻底撕裂姐弟间的手足亲情,无法从根源上解开双方的心结。

为了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复破损的亲情关系,法庭摒弃“坐堂审案”的传统模式,充分运用“郭维德调解法”,坚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的办案思路。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特殊情况,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调解现场搬进了养老院,上门开展面对面调解,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难处,找准矛盾症结逐一疏导。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释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厘清借款对应的权利义务,让其知晓依法还款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充分肯定被告两年悉心照料弟弟的手足情义,体谅其无务工收入、经济困难的现实处境,引导原告换位思考,感念姐姐过去的亲情付出。经过多轮情理交融、法理兼具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放下芥蒂,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乙向原告刘某甲返还部分借款,刘某甲自愿放弃要求姐姐返还剩余借款的诉讼请求。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濒临破裂的手足亲情也成功得到修复。(通讯员 刘晨)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