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奚先生的充电桩,终于安上了!

作者:雷雨晨

“法官,咱这事已经成范本了!现在又安装了四户,整个院子有二十余户正在排队陆续安装,就连其他小区都有人过来问。”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干警在一起充电桩安装纠纷所在的太白社区走访时,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宇介绍道,“现在装一个充电桩最多就半个月,物业也很配合,居民们反映非常满意。”赵宇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不久前,碑林区法院依托“无讼社区”创建机制,在太白社区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纠纷。

两年前,因小区电车数量增多,公共充电桩使用紧张,奚先生产生了安装私人充电桩的想法,却被物业公司以安全管理为由拒绝。

“咱们太白社区是远近闻名的‘无讼社区’,大小纠纷难题几乎都能化解在萌芽状态,或许可以联系社区想想办法。”邻居老李给奚先生支了一招。

太白社区得知奚先生的难处后,立即依托“无讼社区”机制向区综治中心反映。综治中心协调法院作为专业调解力量进行调解,尽可能避免产生相关群体性诉讼。

“我在自己的车位安装,又不违法,物业凭什么阻拦?”在法官走访双方当事人的时候,奚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不是我们不愿意让业主安装充电桩,可是咱小区建成时间长,配套设施本就有些老化,出了事算物业的还是业主的?说不清楚怎么办?”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

摸排清楚情况后,碑林区法院立即协调对接供电局,对小区私家车位是否符合充电桩安装条件进行专业检测。

“只要安装正规品牌的充电桩设备,并按照正确的步骤安装、使用、管理,不会有问题。”供电局在进行专业检测后给予了肯定回复,承办法官心中有了底。

随后,法官为奚先生和物业公司释明法律权责:居民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属于行使法定的对专有部分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物业负有配合、协助义务,不能以“存在安全隐患”“已有公共充电桩”“需业主大会表决”等理由拒绝;同时,私人充电桩的安装和使用不得损害他人权益,要接受物业的统一安全管理。业主的疑惑、物业公司的顾虑逐步被打消,奚先生顺利装上了充电桩,一起拖了两年的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多亏了法院、综治中心和社区来回协调,让我们不用立案诉讼就能获得帮助,大大节约了成本。在自己家门口就能充电,可比以前方便太多了。”如今,奚先生出行方便了,心情也顺畅了。

随后,该物业公司将充电桩安装问题正式纳入今年物业管理服务重点任务清单中,目前,奚先生所在小区已经有十户完成安装,还有十余户正在办理中。考虑到其他小区、其他业主也存在类似需求,法院干警协同社区工作人员,以此次成功调解为范例,向辖区其他小区物业公司及业主进行政策宣讲与流程说明,以精细司法服务助力群众便捷出行。

从2022年创建第一个“无讼社区”示范点起,碑林区法院在辖区社区共化解矛盾纠纷两千余件。“未来,碑林区法院将持续紧扣社会治理痛点难点,依托区综治中心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表示。(雷雨晨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