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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现场履行 汉台法院七里法庭高效化解劳动争议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肖倩

8月18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七里人民法庭办结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两案均当庭调解、现场履行,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某、何某系某公司员工,二人离职后,就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仲裁裁决,该公司需向二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分别将二人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经多轮调解未能达成一致,随即进入庭审阶段。

开庭前,承办法官在沟通中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一次性化解纠纷的条件,只是对赔偿数额存有异议,因此拒绝主动赔付。抓住这一关键点,法官调整办案思路,围绕争议焦点开展针对性调解。向企业释明诉讼成本、信用风险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结合在案证据开展普法说理,引导企业正视责任;同时安抚劳动者情绪,客观分析证据情况与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提出诉求,通过协商途径化解矛盾。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公司在签收调解书当日,分别向张某、何某支付补偿款20000元、26500元,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为防止调解后出现履行难问题,法官当场制作并送达调解书,督促企业即时兑付。该公司签收文书后,以现金形式付清全部案款,张某、何某出具领条,两起劳动争议就此化解。(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肖倩)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