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雷雯偶尔会接到一些特殊的电话,有轻微的呼吸声,也有模糊的发音。
仔细聆听,那是一个孩子的声音。雷雯很快就明白了打电话的孩子是谁,心底荡漾着欣慰,思绪回到了几个月前。
“法官,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孩子跟着他怎么生活?”法庭里,小星的母亲陈某怒斥前夫王某。
“被你接走才是害了他!”王某一脸疲惫,“孩子孤独症这么严重,你非要送他去普通学校,他怎么能治好!”
这是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男方王某与女方陈某育有一子小星,孩子13岁,患有孤独症。双方离婚后陈某一直精心照料小星,但她始终无法面对孩子患病的事实,让孩子在普通学校就读,自己则长期陪读。

今年3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雷雯(右)去学校探望孤独症孩子小星。邹涵 摄
虽然学校老师同学都很友好,但小星还是察觉出自己的不同。他告诉父亲,自己不愿再在普通学校上学。于是王某诉至法院,提出将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并胜诉,陈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雷雯意识到:若维持原判,孩子由父亲抚养,既缺乏经济支持,也缺少有利环境;但若改判给母亲,孩子可能因未接受专业教育而加重病情。这是一个两难的判决。
到底跟随哪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好?
为核实情况,雷雯主动与市妇联联系,前往孩子父母的居住地实地调查;又联系了市婚姻调解委员会以及教育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孩子就读的普通小学进行调查。
在对父母的居住地调查中,母亲一方干净整齐,孩子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父亲一方则略显简陋杂乱;在普通学校,班主任介绍道:“小学的孩子们都很单纯,没有欺负小星,但也不愿意和他玩。马上初中了,还是建议去特殊教育学校,避免受到歧视,也更方便接受专业教育和治疗。”
“经咨询省儿童心理学会,如果对孤独症患儿不及时进行干预治疗,患儿的各项功能有可能发生退化。”市婚姻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走访报告显示。
回到法院,雷雯将陈某请到家庭教育指导站,向其出具学校建议、市婚姻调解委员会报告并释法析理,陈某终于同意将小星送往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二审因此改判小星由母亲抚养。
然而后面的事情却并不顺利。两三千元的教育支出,加上吃饭、看病,孩子每月最少要花三四千元,陈某觉得以一己之力无法全部承担,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分担部分抚养费,而王某败诉后便不愿再分担抚养费,纠纷再次陷入僵局。
由于小星父母双方情绪对立,雷雯便将两人分别安排在位于法院不同楼层的两间调解室分头开展调解。不巧遇到电梯故障,雷雯拿着计算器和证明材料,在两层楼之间往返沟通。
“孩子愿意随父亲生活,建议在保留母亲抚养权的前提下,孩子的生活及相关费用暂由王某负责,我们将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请街道办和社区协助监管使用;妈妈这边只需承担教育和医疗费用,这样既不耽误孩子的学习教育,双方的负担也轻些。”
“父亲家中较为杂乱,建议进行清理布置,为孩子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我们会不定期走访,希望父亲配合。”
综合考虑孩子意愿、专业机构评估、父母生活实际等全部因素,雷雯给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建议。
楼梯间里,她上下奔走,不知多少次推门进入四楼调解室时,王某看着雷雯的身影,忽然开口:“法官您别跑了,我想通了,我没钱给孩子看病,但我可以管孩子生活,反正有我吃的,就少不了孩子。”
“教育费我愿意承担,只要对孩子好,我这边也没有什么顾虑了。”陈某最终表示。
那天,雷雯的手机步数显示:12653步。她虽然疲惫,但觉得一切都值得。
不久前,王某又带着小星来到了法院。“雷阿姨,我就是想来看看你。”孩子的声音很小,但明显比以前愿意交流了。
“好啊,欢迎你,不过阿姨还想看你展示展示,最近在学校都学到了什么新知识呢?”雷雯拿来一些小零食,和孩子展开互动,用孩子听得进去的方式,帮助他乐于学习、健康成长。
司法智慧,最终化作爱和力量,靠近了一颗“孤独的星星”,陪伴着他,发出温暖的光芒。(通讯员 白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