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的重要节点,8月14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与陈仓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邀请陈仓区水利局、陈仓区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共同围绕区域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新路径开展座谈交流。

会上,陈仓区检察院与陈仓区生态环境分局系统解读了法典的编纂背景、体系架构、核心制度及重点条文,着重阐释了与基层执法密切相关的协同保护、检察监督等内容,并梳理了新法实施后在行刑衔接、线索移送、联合修复等方面的新要求。
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交流了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生态、水利、农业等部门围绕日常环保监管、河道“四乱”整治、污染治理等环节,探讨如何对标法典新规优化执法流程;同时就基层生态普法、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等工作交换了思路。
与会各方达成共识,将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建立健全三项联动机制:搭建生态违法线索双向快速移送通道,打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之间的衔接壁垒;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模式,强化库区、林地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开展下沉式普法宣传,将法典解读延伸至乡镇集市、山林一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监督。
陈仓区检察院将以法典施行为抓手,持续汇聚多部门协同联动、多方共治合力,以法治刚性守护辖区山林河湖生态安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陈仓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法治屏障。(记者 史红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