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8月13日,韩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庭长张延岚与法官助理张许博走进韩城市水务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讲系列”首场活动。会议由韩城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胜主持,市水务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省水发集团韩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分管领导、薛峰水库管理处、盘河水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专题学习。

此次宣讲由张延岚专委主讲,张许博作专题辅导。张延岚专委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河湖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结合近年来涉水纠纷审理、河湖管护治理典型司法案例,系统剖析水行政执法中的风险点、薄弱点与争议难点,围绕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矛盾化解、风险防范等重点内容,对水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纠纷处置等工作提出专业司法建议,为水利系统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提供有力司法参考。张许博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经验,紧扣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制度框架和施行要求,重点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损害追责等与水务工作高度关联的核心条款开展深度解读。重点阐释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责任承担等新型司法裁判规则,精准厘清水行政监管边界、履职责任与法律后果,让全体参训干部更加清晰地掌握新法要求、明晰岗位职责、补齐法治短板。
该局局长胡新胜对张延岚专委一行表示欢迎,并表示,本次普法宣讲内容贴合水务工作实际,案例典型直观、法条解读透彻深入,精准点出水务执法监管过程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警示性。全局上下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深化对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理解,把法典内容融入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水库运维、涉水执法等各项日常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对标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梳理履职风险清单,完善执法流程、规范监管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水意识,切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涉水问题。
此次专场宣讲,既是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的一次重要普法预热,也是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健全水生态治理执法司法协同机制的务实举措,有效打通了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的衔接壁垒,为法典落地实施、水事工作规范开展筑牢法治根基。(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张许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