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于2026年“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之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县城迎春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暨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秦岭生态环境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方式,系统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与整体框架。干警们立足柞水县地处秦岭腹地的特殊生态地位,围绕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内容,聚焦群众身边高发问题,对非法采砂、毁林开荒、随意倾倒垃圾、餐饮油烟扰民、生活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开展以案释法,用“家常话”清晰阐释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对秦岭生态、公共利益的损害后果,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守得住。
针对群众关切的“河道垃圾由谁监管”“发现毁林行为如何举报”等热点问题,干警们逐一耐心答疑,细致讲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与办案流程,普及“12309”检察服务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活动同步发放生态环境法典摘要、典型案例折页、秦岭生态保护倡议书等资料,现场氛围热烈,普法成效显著。(通讯员 余洋 霍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