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正式纳入法治体系,成为检察机关法定职责。立足这一全新法治起点,记者走进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探访基层检察机关深耕生态公益诉讼、守护一方绿水青山的扎实实践。
乡村发展,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做底色。2024年5月,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排查中发现,辖区一家畜禽养殖企业粪液处置不规范,也未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周边环境,当地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南郑区检察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听证会,多方充分交换意见,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共同敲定治理方案。听证会后,企业主动投入资金,更新配套技术设备,完成排污设施改造,补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如今,企业养殖产生的废液、废气、粪便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困扰周边村民许久的污染问题彻底化解,这起案件也生动践行了行政优先、司法补位、监督覆盖的协同治理思路。
人居环境好不好,老百姓感受最真切。2024年11月,检察干警在走访中发现,鹿头堰灌溉渠内遍布生活垃圾与废弃物,渠底淤泥厚积,青苔遍布,既搅扰沿岸村民日常生活,也让这条灌溉渠道排涝、输水功能大打折扣。该院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责任单位投入二十万元,调配人力机械开展渠道清淤作业,同时在渠道沿线增设垃圾箱,布设生态保护宣传标识。如今行走在鹿头堰岸边,渠道流水清澈,岸线整洁通畅,一幅水清渠畅、岸绿景美的乡村画卷铺展开来。
城市角落的环境难题,同样牵动检察干警的心。2024年,汉山公馆云顶体育中心周边大片区域垃圾堆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污染周边环境,有损城市面貌。该处属于新建小区配套区域,物业管理衔接不到位,责任划分模糊,一度出现管理缺位。南郑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召集汉山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小区物业公司坐到一起会商,逐一厘清各方责任,形成联合处置方案。堆积的各类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困扰片区的环境顽疾得到化解,城市居住环境变得更加宜业宜居。
守护汉江母亲河,是当地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2025年,该院公益诉讼干警开展“守护母亲河”专项监督,巡查到汉江高速公路大桥桥下,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既威胁汉江水体安全,也破坏沿岸群众生活环境。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第一时间清运全部固废垃圾,同步对接高速运营单位,在桥下区域修建围挡,加装护栏路障;属地村组完善日常保洁机制,竖立禁止乱倒垃圾警示牌,多管齐下从源头防范乱堆乱倒问题反复发生。
绿水青山的守护,藏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之中。城乡环境的点滴改变,见证着南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前行足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过往的护绿实践,也站上新的法治坐标。(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黄小康 吉慧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