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四起依法惩治涉网络犯罪典型案例,莲湖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被告人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2023年7月起,被告人连某利用渗透软件多次爬取贷款人、乘机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收入、财产等个人信息,并将上述信息提供给境外人员获利。经查,自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连某共计获取全国公民个人信息8.17万条,非法获利折合人民币2.87万余元。2025年2月21日,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连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连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连某的犯罪行为导致大量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面临被侵害风险,损害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连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连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迭代更新,利用渗透软件、爬虫程序等黑客技术非法获取、跨境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发形态。本案是一起严惩技术窃取、跨境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对连某依法予以惩处,明确释放了任何以技术为掩护,窃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必受刑事严惩的司法信号,有力震慑了潜在犯罪分子。同时,通过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制裁与民事公益救济的双重追责,打通了刑事责任追究、民事权益救济与公共利益修复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有力保障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刘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