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8月4日,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西一路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职能,联合西一路派出所、西一路市场监管所、西一路街道平安法治办,成功调解一起青年公寓转让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这起纠纷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初步达成转让意向后,因合同约定里“订”与“定”两字的用字差异,双方因此对款项性质、违约权责产生了严重分歧,加之买方认为卖方未提前告知房屋漏水等瑕疵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各不相让、局面一度僵持不下。调解组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精准把握“背靠背”调解策略,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疏导。调解组一方面紧扣纠纷核心,向双方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差异,明晰定金的担保属性与订金的预付款性质,厘清双方权利义务边界;另一方面,调解组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正视房屋实际问题与各自履约难点。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就预付款项退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新城区司法局西一路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与化解能力,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法治防线。(通讯员 刘洁 刘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