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守好“生态绿岛” 筑牢司法屏障

——韩城市人民法院多维发力保护野生动植物家园

作者:张建锋

“这片‘生态绿岛’承载着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我们要坚持审判、修复、普法一体推进,全力守护山林生灵的美好家园。”7月15日,在韩城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韩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庭长张延岚联合林业管护人员开展暑期生态普法巡查时如是说。

韩城古称“龙门”,东部的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8.8万亩,是候鸟重要越冬地;西部的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黄土高原“生态绿岛”“物种基因库”。韩城市法院自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以来,坚持专业化审判、基地化护航、全域化普法、协同化共治,用司法利剑持续守护生物多样性,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聚焦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破坏古树名木等重点案件,韩城市法院环资庭坚持依法严惩、快审快判、以案释法。在巡回审理的董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被告人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4只、其他野生动物14只,情节严重。韩城市法院环资庭法官在严惩违法犯罪的同时,在法庭教育环节深刻剖析违法行为对生态安全的危害性,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公安、林业、保护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30人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针对生态保护“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问题,韩城市法院联合褐马鸡保护研究中心,在雷寺庄林场挂牌设立集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生态修复、联动协作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实现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修复”全链条转变。基地既是审理涉野生动物案件的“露天法庭”,也是生态法治教育的“实景课堂”。国家级保护区评估组专程考察后,给予高度评价,认定其为可复制、推广的“韩城方案”,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提供了有益经验。

韩城市法院环资庭坚持审判与普法并重,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植树节等节点,进林区、乡村、校园、景区、企业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宣传。深入雷寺庄林场及周边村落,举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题讲座,发放图文手册200余份,解答“哪些动物不能捕、哪些植物不能采”等实际问题;联合多单位开展专项宣传,悬挂横幅5条、展板10块,发放手册近500份,引导群众抵制非法猎捕交易,筑牢基层防线;走进新蕾中学高中部,结合典型案件,讲解危害珍贵濒危动物、盗掘古文化遗址等法律后果,在青少年心中播撒了法治的种子;利用全国生态日,联合褐马鸡保护研究中心在太史园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规,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韩城市法院环资庭通过一次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10余场,发放资料2000份,司法预防、教育、震慑作用充分彰显。

此外,韩城市法院环资庭还主动融入生态保护大局,构建多元共治体系,与公安、检察、林业等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形成快侦快诉快审高压态势;成立保护野生鸟类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打击、巡查与普法;推行补植复绿、生态赔偿、劳务代偿、放生修复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推动从“惩罚型”向“修复型”审判转变,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同时,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优化案件识别与审理流程,依托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黄河流域生态司法特色品牌。

从巡回审判敲响警钟到司法基地守护生灵,从法庭释法明理到田间普法惠民,韩城市法院环资庭用坚定亮剑、生动普法、创新举措,书写了新时代环境资源保护的“韩城答卷”。“我们将继续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更严格司法、更有力担当、更广泛合力,不断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及生态系统全面保护,深化机制创新,扩大普法规模,全力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全,让韩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灵更安宁。”张延岚说。(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张许博)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