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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驿站,拼出秦岭保护“法治拼图”

作者:陈杰钢

7月30日,由西安市鄠邑区法院与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联合主办的“法护秦岭·共建共享”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共享驿站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举行。此次活动旨在推动司法力量向秦岭保护一线延伸,在矛盾纠纷未成诉、生态损害未发生前提前化解,构建“司法+行政”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鄠邑依秦岭而立、因生态而兴,守护好秦岭生态安全,是必须时刻牢记、坚决践行的‘国之大者’。近年来,鄠邑区法院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争先工程’列为重点工作,构建了‘1+5+43’三级递进分层化解体系,推动司法服务向一线前移。”活动伊始,鄠邑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郭鑫作开场讲话。

此次共设立13个司法共享驿站,依托西安中院“1+45+N”多元解纷工作体系,致力于打造秦岭保护的法治宣传平台、涉秦岭纠纷的多元化解平台、支持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的司法协作平台。活动为首批7个驿站集中揭牌,覆盖秦岭保护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秦岭保护总站驿站常态化开展多元解纷、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综合性工作;太平森林公园、朱雀森林公园驿站聚焦文旅领域,重点化解景区旅游纠纷;中山管护站、静峪管护站、甘峪管护站驿站深耕深山片区,守护生态林场、野生动植物及水源地;红豆杉繁育基地驿站专攻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李家岩、蔡家坡、栗峪口、柳泉口、煤场、纸坊6个乡村旅游服务类驿站同步设立,覆盖浅山峪口民宿、采摘、农家乐等新兴业态,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崔志刚对驿站设立表示祝贺。他表示,驿站是司法力量融入秦岭保护大局的有益探索,希望以此为抓手,推动涉秦岭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在基层前端解决,为建设美丽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琪轩对鄠邑区法院在秦岭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谋划、抓典型、善作为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秦岭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要深化协作,健全司法与行政的常态化联动机制;要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秦岭生态保护提供有益借鉴,共同守护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

青山不语,法治为凭。鄠邑区法院将以司法共享驿站为支点,以更实举措守护秦岭青绿、共建美丽家园。(陈杰钢 通讯员 董含含 雷虹)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