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和王某的案件,我把钱已经给他还清了,请解除对我的限制消费措施,现在去漫川坐高铁都不方便……”近一个月以来,山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常接到被执行人咨询履约、申请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电话。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日常往返漫川及外地出行均需乘坐高铁,受限消措施影响,出行、办事、经营严重受阻,生活工作极为不便。
自西十高铁通车以来,山阳县对外交通出行愈发便捷,群众乘高铁出行成为日常主流方式,交通格局升级为强制执行工作带来新契机,充分释放限制消费惩戒威力,倒逼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破解执行难题。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员,除不得乘坐高铁等高等级列车外,还不能乘坐飞机、入住星级宾馆酒店、购置不动产等,被执行人须全额履行债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并按约履行后,向法院提交书面解除申请,经核查确认后办理解除限消相关手续。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秩序。
下一步,山阳县法院将持续依托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常态化用好限制消费、失信曝光、财产查控等执行举措,持续放大执行震慑效应。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适用惩戒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全力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讯员 蔡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