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认此前检察建议指出的种子未备案、无证经营及销售过期农药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今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农资门店存在种子未经备案即上市销售、货架上摆放已过质量保证期的种子,以及无证经营农药和经营过期劣质农药等问题,直接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在固定相关证据后,该院分别于5月7日和5月14日,就种子安全监管和农药规范经营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日常巡查、备案管理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建议立即开展行业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随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市场深度清理行动。针对种子问题,相关部门责令县城6家种子供货门店张贴规范经营承诺书,并安排专人指导完成线上备案,对7家销售过期种子的门店给予行政处罚并签订承诺书,行动期间共组织签订《种子诚信经营承诺书》41份,10家存在台账问题的经营主体被现场约谈。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农药监管方面,专项整治查获过期农药50余瓶(袋)并依法收缴,对3家无证经营及销售过期劣质农药门店依法立案处罚,同时,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逐户开展普法宣传,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建立动态监管台账,督促经营者健全采购、销售台账,实现农药进、销、存全程可追溯,从源头堵住过期劣质农药流入市场。(高博 通讯员 朱景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