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宝鸡金台:“办事”变“办案” 检察监督新范式

作者:史红海

过去,监督事项多是“口头说说、零散办办”;如今,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将其像“案件”一样来办——有标尺、有流程、有考评。今年上半年,该院已立案办理监督事项31件,走出一条“案件化”转型的新路径。7月27日,记者走进该院,实地探访这项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干

检察监督事项涉及多条线、多领域,单打独斗难成气候。金台区检察院横向组建跨部门团队,由综合业务部牵头,抽调各业务条线优秀检察官组成线索评估“智囊团”,建立起“线索互通、流程互联、结论互用”的协同监督机制;纵向则主动对接上级院,围绕立案标准、流程规范、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统一尺度,上下联动、同标同质,形成“一盘棋”的办案格局。

什么能成“案”?先过“门槛”再说

监督线索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金台区检察院细致梳理监督事项范围和标准,列出一份“清单”,涵盖刑行正向衔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等7大类15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未覆盖的监督事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陕西检察数字平台线上规范办理。所有线索须先经业务部门初查,再由综合业务部统一受理审批,方能“转正”立案,既防止了“应立不立”,也杜绝了“滥竽充数”。

从线索到归档,一条“流水线”跑到底

为避免“办而不结、结而不实”,金台区检察院建立起以“三统一”为核心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统一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监督事项,由综合业务部集中受理编号、统一分流,让每一条线索都有“身份证”,不再“石沉大海”。统一管理——建立监督事项线索受理台账,落实“一案一表”,全程跟踪、动态管控,进展清晰可查。统一考评——将案件化办理的监督事项纳入“每案必检”范围,通过检查评查双把关,让监督办案既保“量”更保“质”。

不做“无果之案”,件件要有回音

法律监督不能发完文书就画上句号。金台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也是办案”的理念,对案件化办理的监督事项逐案建立台账,全程跟进整改落实,形成“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闭环。今年,该院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率先破题,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监护督促,让原本止于纸面的监督变得有章可循、有尺可量。案件化办理以来,该院发出的监督意见按期回复率和采纳率均达100%,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交出了一份过硬的检察答卷。(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陈静茹 马婧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