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破属地壁垒 担检察使命 ”系列报道之二

筑三重屏障 护辋川河水清鱼跃

作者:高虎

初夏时节,秦岭北麓辋川河、丹江流域水清鱼跃、草木繁茂,一片生机盎然。优美的生态环境背后,是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创新开展生态系统、物种、基因三重保护的履职成果。

2026年5月29日,秦岭北麓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在陕西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摄影:陈晶晶。

2025年初春,某国家级重点工程施工单位为追赶工期,于夜间擅自在辋川河、丹江两大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规施工,对正值繁殖关键窗口期的鱼群造成持续性惊扰。

“水生鱼类对声波、震动、光照极为敏感,持续的机械振动会导致亲鱼应激逃逸、放弃产卵,大幅降低鱼卵受精率,破坏胚胎正常发育,长此以往将直接造成流域土著鱼类种群衰退、水域生态链断裂。”7月10日,办案检察官雷光霁说,为固定违法事实、研判生态损害,办案专班多次深夜蹲守河道勘验取证,精准记录施工噪音、光照扩散范围,持续观测鱼群活动状态。

该案施工损害横跨西安、商洛两市多县区。传统属地监管分段治理、标准不一、线索不通,跨区域生态问题长期难以根治。依托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优势,秦岭北麓检察院打破地域壁垒,组建专项专班开展全链条跨域监督,联动水生生物专家全程参与勘验研判,以专业鉴定意见精准锁定生态损害事实,让监督办案有据可依。

办案中,该院严格落实线索、证据、整改、治理“四个统一”工作机制,摒弃碎片化监督模式,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全程闭环督导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优化施工方案、落实生态补偿,全面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相较于显性的工程施工破坏,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的本土基因污染,是隐蔽性更强、危害更深远的生态隐患。2025年11月,该院在履职排查中发现,某企业为博取网络流量、提升宣传热度,违规向秦岭天然河道大批量放生外来虹鳟鱼。

起初,涉案企业负责人及周边群众普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放生是行善之举。对此,雷光霁以案释法,详细解读生态风险:虹鳟鱼性情凶猛、繁殖能力强,会大量捕食本土鱼虾幼体,挤占秦岭细鳞鲑、多鳞白甲鱼等珍稀保护物种生存空间,对秦岭原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伤害。

“秦岭本土生物基因是千万年自然演化的珍贵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生态财富,必须严防外来基因入侵。”秦岭北麓检察院检察长高艳华表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要守护物种存续、生态原貌,还要筑牢生物基因安全底线。

为此,该院立足全生态链、全流域治理视角,联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开展协同共治,全域排查清理外来入侵物种,布设常态化生态监测点位,持续跟踪水域生态动态变化;同时,深入村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科学放生、依法护生理念,筑牢全民生态保护防线。

四年改革深耕、四年精准履职,秦岭北麓检察院成功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调查难、取证难、协调难、监督难、修复难”五大困境,以专业化、一体化检察履职,构建起“生态系统+物种+基因”三重立体保护体系,并持续深化“检察+行政+专家”治理模式,推动秦岭生态保护从“单点整治”向“全域共治”、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守护”转变。(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张凡 李尚芝)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