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凌晨1时38分,韩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城中队组织警力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辖区桢州大街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随即上前开展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严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某对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并在检测单据上签字确认。民警依法将严某口头传唤至新城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核查,严某曾于2024年9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面对查询结果,严某供认不讳。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严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不是小事,二次酒驾将面临拘留、吊销驾照的严厉处罚,违法成本极高。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