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一纸感谢信里的“如我在诉”

7月15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老人办完执行立案手续后,没有马上离开。他站在柜台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向工作人员借了一张白纸,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趴在柜台上写了起来。

几分钟后,他把纸递了回去。

“来大厅办事……态度非常好……业务非常熟练,很快帮我办完申请!给个赞,感谢工作人员。”没有精美信纸,没有规范格式,随手借来的一张白纸上,寥寥数语,字字真切。

写信的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人。因一起合同纠纷,需要申请强制执行。面对网上立案、执行申请、材料清单这些陌生词汇,他在窗口前站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该先问什么。

窗口干警注意到他,主动开口:“您好,需要办什么业务?”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干警把需要准备的材料、每一项怎么填、去哪儿复印,逐条列给他,做到“一次性告知、清单式指引”。老人第二次来时,材料齐了,手续办得顺,前后不到半小时。

“我对法院的程序是一点儿都不懂,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老人说,“我没别的东西能表示感谢,就写几个字吧。”

这封信被诉讼服务中心的几个同事传看了一遍,最后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文件夹。

诉讼服务中心是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站”,也是群众感受司法服务的“第一窗口”。碑林区法院近年来推行“如我在诉”理念,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假设自己就是来办事的群众,把“这件事该怎么告诉我”想在前头。对不熟悉网上立案的老人,逐项清单式指引;对材料不齐的当事人,不说“不行”,而说“还差什么”;大厅备着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以细微之处传递司法温度。

一封手写感谢信,不仅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责任。碑林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刘攀峰 通讯员 雷雨晨)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