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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7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因案致困的未成年被害人张凯(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涉案家庭经济压力,传递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温度。

今年以来,灞桥区检察院聚焦因案致困未成年被害人群体,以司法救助作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重要抓手,持续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本次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张凯此前在辖区公共场所遭多人无故殴打,被迫跳楼致轻伤一级,案件发生后涉案嫌疑人均未给予经济赔偿,全部医疗费用由其家庭独自承担。

据了解,张凯父母早年离异,长期跟随打零工的父亲生活,父亲还需赡养年迈多病的祖父,家庭本就拮据。突如其来的大额医疗支出远超家庭承受能力,只能依靠亲友借款维系,加之后续仍需康复治疗,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灞桥区检察院“白鹿同心”办案团队获悉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官主动对接家属,耐心讲解司法救助政策,全程引导其规范准备申请材料,同时深入张凯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开展实地调查,面对面沟通核实其家庭收入、医疗开支、生活现状等情况,最终依法为张凯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此次救助不仅是物质上的帮扶,更传递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与人文关怀,帮助孩子和家庭重拾生活信心。”灞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以司法救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常态化摸排救助线索、优化办理流程、延伸检察职能,用有温度的司法力量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以务实举措守护民生福祉,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困难家庭。(记者 姜争民 通讯员 韩雯雯)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