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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检察院:“闭门听证”守初心 柔性司法护成长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以“看得见”的规范司法守护“看不见”的青春未来。

该案中,涉案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朋友教唆下参与盗窃。该院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考虑涉案未成年人年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院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社会调查结论及法律适用依据。检察官指出,涉案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明显悔罪表现,且家庭具备监管条件。考虑到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及后续人生影响,附条件不起诉更有利于其改造和重塑价值观。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围绕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拟处理意见展开充分讨论。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该院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依法予以训诫教育,告知考察期间的行为规范与监管要求,引导其深刻反思过错、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家庭监管缺位问题,向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与教育引导。(通讯员 彭贵洋)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