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府谷县人民法院公诉一起交通肇事案

开车不喝酒、行车不分心,是每一名驾驶人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和安全准则。但在日常交通出行中,个别货运驾驶人法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漠视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酒后驾车、玩手机,甚至驾驶未投保车辆违法上路,多项违法行为叠加,最终酿成致人死亡的惨痛交通事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2025年12月,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未投保交强险车辆保险的重型载货汽车上路行驶。张某安全意识缺失,一边驾驶重型车辆,一边使用手机接打电话,导致驾驶注意力严重分散。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府谷段某路段时,因酒后驾车导致反应迟钝、判断能力下降,加之行车分心、观察路面情况不周,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正在处置事故、临时停靠的车辆,来不及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径直撞上现场维修作业人员,造成一名维修人员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叠加,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府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综合考量本案事故后果、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通讯员 齐艳)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