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旬邑县法院立案庭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实质性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2024年3月至9月,张某为刘某提供房屋修建类劳务作业。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确认劳务费共计17600元。刘某仅支付7600元,剩余10000元经张某多次催要始终未能结清,催要无果后张某诉至旬邑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清晰,具备快速调解基础。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从源头化解纠纷,法官秉承调解优先、诉前化解理念,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着力以柔性司法方式妥善处理涉民生纠纷。
调解过程中,刘某表示并非恶意拖欠报酬,只因个人资金周转紧张,暂时无力一次性付清余款。针对该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理并重开展工作:一方面向被告明确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定责任,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信用惩戒、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严肃释明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是用工方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维系家庭生计的现实难处。同时,法官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客观说明被告当前实际状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理性协商。
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于2026年10月底前付清全部剩余欠款,纠纷在诉前阶段圆满化解。
此次劳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及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有效修复了当事人关系、减少了诉讼增量,充分彰显了旬邑县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