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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劳动争议互诉案

劳动争议纠纷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与企业的健康发展,妥善化解这类纠纷,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筑牢社会稳定根基的关键。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爱茹以法理为基础、以温情为纽带,高效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互诉案件,促成双方当庭履行义务。这一举措既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减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系被告公司销售人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情形。原告就此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王爱茹考虑到案件事实不算复杂,争议的数额也不大,双方若一味对峙,对彼此而言都是损耗。原告背负未结诉讼,求职处处受限,生活节奏被迫停滞;被告困于诉讼,既耗费人力精力,也有损企业对外信誉。一场官司,两败俱伤。一个疙瘩,两道死结。

为实质性减轻双方诉累,王爱茹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决定以仲裁裁决为基础,将两案合并调解,力求从源头上一次性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王爱茹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阐释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明确指出其用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之处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客观分析当前就业环境与维权成本,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适当调整预期,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平衡保护。

经过耐心沟通疏导,原、被告双方充分权衡利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款项共计8500元,双方确认案涉劳动争议全部了结,此后再无任何纠纷。

“群众的烦心事都是大事,能让他们少跑一趟路、早一天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就有价值。”王爱茹表示。

针对劳动争议这类涉民生案件,长安区法院始终把“调判结合、调解优先”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托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共情的沟通疏导,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助力企业规范用工、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用实打实的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平正义。(林升春)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