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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让每一滴水都“透明”

“以前接水,只图机器能出水,滤芯换没换、水质合不合格,完全不清楚。现在所有信息都贴得明明白白,喝水心里踏实多了。”7月3日,在宝鸡市岐山县雍川镇村口的现制现售饮水机旁,一位村民感慨地说。如今,辖区内的饮水设备都在醒目位置统一张贴了卫生管理人员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滤芯更换台账等全套资料,运维全程透明可查,真正把饮水安全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这份实实在在的民生获得感,源自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全省“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开展的现制现售饮水机靶向治理行动。通过实地摸排、固定证据、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联动跟进监督,该院推动全县城乡饮水设备规范化整治,全力消除民生饮水安全隐患。

现制现售饮水机遍布村镇社区,是基层群众日常取水的重要渠道。今年4月,岐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履职巡查中发现行业突出隐患:农村设备大多仅留存经营者联系方式,卫生许可批件、年度水质检测报告、消杀及滤芯更换台账等法定公示内容普遍缺失;城区部分设备则存在公示资料过期、运维记录空白、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饮水安全核心信息不透明,群众无法辨别水质安全,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存在。

办案干警深入雍川、京当、故郡等镇,走访20余个村组,勘查80余台设备,梳理出公示不规范、运维不到位、水质检测落实缺位三类共性问题。依据《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营主体需完整公示卫生资质、水质检测报告及设备运维资料,落实年度水质检测、定期消杀等法定义务,卫生健康部门承担县域饮用水卫生监管主责。

为补齐监管短板,岐山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列明问题点位,督促主管单位全面排查、限期整改、统一公示标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座谈对接,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在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下,岐山县卫健局靶向推进重点乡镇整改,组织人员逐台核查现制现售饮水设备的水质状况、消杀记录、滤芯更换和运维台账,逐一消除硬件安全隐患,统一规范张贴全套公示资料与运维记录。截至6月15日,雍川镇35台饮水机全部整改到位;故郡镇23台饮水设备基本完成标准化公示,剩余点位正完善水质检测手续;京当镇设备整改有序推进,公示乱象得到有效纠正。

为实现全域标本兼治,全县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671台饮水机、75户经营主体建立“一台一档”动态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统一标准化公示模板,明确六项必备公示内容,硬性督促经营者每年委托具备CMA资质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出水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同步规范滤芯更换、设备清洗、日常巡检等全流程运维记录。同时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托季度抽查、专项督查、群众举报核查等模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多方共治防护体系,防范问题反弹。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06台饮水机完成标准化整改,剩余165台全部纳入清单化动态管理,县域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乱象得到系统性整治。

一杯放心水,折射大民生。岐山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让每一滴水都“透明”可信,让每一位群众都喝得安心、喝得放心。(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薛玲)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