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小区消防通道常年被私家车挤占,大型救援车辆根本无法通行,楼道杂物堆得到处都是,我们住着心里一直悬着。如今经过专项整改,通道全线畅通,楼道清清爽爽,安全标识一目了然,这下我们彻底安心了!”近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回访,辖区社区居民张大爷指着整洁通畅的小区道路,连连称赞整改成效。
2026年3月,山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排查发现辖区多个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小区消防通道未设置醒目禁占标识,私家车随意占道停放;道路两侧、楼道转角堆放垃圾桶、废旧家具等杂物;高层疏散楼梯沦为居民私人储物间,一旦发生火情,将严重阻碍人员疏散、延误消防车救援,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案检察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项核查,明确法律红线。小区消防车通行通道严禁停车、堆物;住宅楼道、疏散楼梯作为火场逃生专用通道,禁止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小区物业、产权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必须保障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持续畅通,并规范设置地面禁占警示标识。
为了从根源上化解公共安全风险,2026年4月,该院依法向行业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列明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标准,督促行政部门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单位迅速启动全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20多家小区物业完善警示标线、清理通道杂物、规范车辆停放,逐项清零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2026年7月,检察官再次下沉各高层小区实地回访复查。如今各小区消防通道标识清晰完整,道路无车辆、杂物遮挡,楼道疏散空间干净通畅,此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走访过程中,居民纷纷表示,安全隐患消除,小区环境整洁度与居住安全感同步提升,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占用堵塞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是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办案检察官在小区现场向群众说道。该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消防安全、公共设施、人居环境等民生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以精准法律监督筑牢公共安全防线,用心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黄莉 高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