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常态化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把案件复查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落地见效。
山阳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对事实争议较大、当事人情绪对立的案件,主动启动公开审查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通知申诉人、原案办案人员到场参会,保障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
听证现场,办案检察官全面通报原审案情、证据核查情况以及法律适用依据,逐条回应申诉人提出的疑点问题;申诉人现场陈述申诉理由;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尺度等方面展开提问交流,经过闭门评议形成独立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复查决定提供客观参考。
办案人员依托公开审查开展深度释法说理,结合案例法条拆解法律问题,解开当事人心结,破除当事人“暗箱办案”的疑虑,从源头上化解重复申诉隐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山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规范公开审查流程,扩大听证适用范围,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信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筑牢基层司法公平防线。(通讯员 朱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