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西乡县检察院推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化解基层矛盾

“以前庄稼被野猪糟蹋了,只能自认倒霉,现在有了保险赔付,损失能及时补上,心里踏实多了。”6月29日,汉中市西乡县某乡镇,村民拿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款后,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连连道谢。

然而,就在两年前,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还是当地群众的一桩烦心事。西乡县地处秦巴山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野猪、猪獾等损毁农作物、伤害人畜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当地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补偿机制未落实到位,补偿范围界定模糊、申报流程不够规范、资金保障渠道单一,受害群众往往面临“取证难、申报难、赔付慢”的困境,合法权益难以及时有效保障,部分村民为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往往采用非法狩猎方式止损,最终触犯刑法。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这一问题后,检察官深入乡镇村组走访调研,通过查阅台账、听取受害群众和林业部门意见,全面梳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针对补偿标准不明确、办理流程不顺畅、资金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该院依法向县林业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健全补偿救济机制,细化补偿范围与认定标准,规范申报审核全流程,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并探索引入保险机制分担致害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推动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落地。通过政府投保、保险理赔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该县目前已投保800万元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累计赔付33万余元。保险机制的引入,不仅拓宽了补偿资金来源,也大幅提高了赔付效率,使受害群众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效化解了因野生动物致害引发的矛盾纠纷。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生态保护大局。”西乡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关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运行情况,推动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记者张大鹏通讯员李海庚)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