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听证释法明是非 宽严相济促悔改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今后一定做一个守法的人。”犯罪嫌疑人蒲某在听证会上诚恳表态。近日,宝鸡市陇县人民检察院就蒲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涉案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共同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经查,蒲某在自身无任何项目资源、亦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公职人员身份,谎称能为他人介绍、承揽工程项目,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以项目入股分红、疏通关系等名义,先后骗取钱款共计3万元,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蒲某主动全额退还全部赃款,有效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真诚致歉,取得被害人充分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依据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结合案情对蒲某进行法治教育,告诫其打消侥幸心理,杜绝虚假牟利,严守诚信守法底线。参会人员围绕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嫌疑人悔罪表现及处理社会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并开展评议。

经集中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较轻,行为人已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司法温情与社会治理需求,真正实现法理相融、案结事了人和。(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陈阳)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