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商洛市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印发府检联动五项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制度衔接、资源共享、协同发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服务保障市委“133”发展战略。
《通知》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完善“四大检察”线索移送与配合联动措施。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发现符合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嫌犯罪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线索,应在七日内移送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机关应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并跟踪督促,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或怠于履职情形,依法督促纠正。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协同机制,双方统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与检察和解资源,健全完善“检调对接”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推行诉前协调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争议案件建立会商制度,合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畅通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信息共享清单,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规范日常办案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通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衔接。建立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机制,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同步抄送司法行政机关,纳入执法监督范畴,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构建起闭环治理格局。落实联席会议常态机制,确定办事机构和联络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保障日常联动高效推进。
据悉,此次府检联动五项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高博 通讯员 张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