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武功县人民法院武功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货物超重引发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郭欣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跳出机械办案思维,通过精准释法与温情调解,妥善化解了双方因沟通不畅引发的履约僵局,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矛盾实质化解。
本案中,原告系货物托运方,通过“运满满”平台下单委托被告(货车司机)运输一批砖块。双方达成运输合意后,被告在运输途中遭遇突发状况——因所载砖块严重超重,车辆在兴平高速路口被拦截,无法驶入高速。面对突发履约障碍,被告随即联系原告协商,要求原告派车来将超载砖款运走。然而,原告却要求被告改走国道送货至目的地,或者被告原路运回货物,但原告不再支付任何运费。原告的不合理要求导致双方协商彻底决裂,情绪对立不断升级。
后续,被告赌气将整车砖块擅自卸至附近停车场,且未告知原告具体位置,拒绝与原告沟通。由于停车场仅认可卸货人(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无法自行提货。随着时间推移,货物滞留停车场长达数月,保管费用持续增加,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原告最终无奈诉至法院。
郭欣在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后查明,本案并非单方恶意违约,而是运输途中出现突发履约障碍引发的纠纷。关于货物超重问题,原、被告双方均存在相应责任,而纠纷爆发的核心症结在于双方沟通不当、情绪对立,进而导致了损失的不断扩大。为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经济损失,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庭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相融”的原则,对双方开展了深入的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并前往停车场现场了解货物现状及保管费用情况。
一方面,郭欣向被告释明,作为承运人,即便产生纠纷也应尽到妥善保管货物的附随义务,擅自卸货且隐瞒地点导致损失扩大的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法官也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理解货车司机在运输途中的实际难处,超载运输不仅违法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且原告当时提出的解决方案确实显失公平。经过郭欣多次居中协调,平衡双方利益与责任划分,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不再抵触,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鉴于被告未及时告知卸货地点、放任损失扩大的过错,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本次运输的运费;原告自行前往停车场取回全部砖块,货物滞留期间产生的所有保管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针对停车场“认人不认货”的交接难题,被告必须全程配合协助原告提货,保障货物顺利完成交接。
一纸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却未必能化解心结。本案的妥善化解,是武功县法院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实质性化解商事合同争议的生动实践。该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以柔性调解方式高效处置各类合同纠纷,常态化化解市场交易矛盾,为辖区平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