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以司法办案环节为落脚点,以各职能部门联合发力为抓手的贯穿式、连续性、全链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明确了开展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适用情形、具体流程、协作配合等。各职能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依法责令、要求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多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是山阳县健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的重要举措,意味着该县涉案未成年人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工作迈入制度化、常态化协同发展新阶段。山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联动各方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做实做细家庭教育指导各项工作,以法治引导家长树立“依法带娃”意识,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 彭贵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