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阎良区检察院探索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6月12日,生态环境部、西北五省(自治区)及省内各地市生态环境系统代表走进西安市阎良区,实地调研黄河流域(西安阎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现场观摩西安某医院污水溢流案生态修复成效。

这起案件,正是阎良区检察院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破解生态损害治理难题的生动样本。

2021年,黄河流域(西安阎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投用,由阎良区检察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建立。以此为平台,一场围绕“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的生态治理探索在石川河畔渐次铺开。

西安某医院污水溢流案是基地运行以来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之一。案件办理过程中,阎良区检察院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碑林分局紧密协作,没有止于就案办案,而是将生态修复置于履职核心环节。依托基地平台,检察机关精准适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责令涉案主体在石川河段投放鱼苗700余斤,并参与基地生态管护劳动,通过“异地修复”实现生态环境损害的实质性补救,促使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

这一实践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有效破解了“人判了、罚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却无人修复”的治理困境。

基地运行以来,针对原位修复条件受限、损害后果难以直接逆转等现实难题,阎良区检察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多家单位,持续探索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逐步构建起“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的多元路径。2023年至今,基地已累计办理多起生态修复案件,建成生态修复林100余亩,累计增殖放流鱼苗5万余尾,“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的治理闭环初步形成。

阎良区检察院将支部建在基地上、责任落到岗位上,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常态化参与基地志愿服务,定期开展清扫保洁、植被养护、设施检修等工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这一机制既提升了基地日常管护水平,也在履职实践中厚植了干警生态保护责任意识,让司法保护阵地愈加坚实。

据了解,阎良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制度体系,不断拓展“异地修复+替代修复”模式适用场景,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黄河安澜,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贡献法治力量。(刘攀峰 通讯员 李兴银 牛婷)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