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您公正的判决让我心里踏实,我一定要当面来感谢您!”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内温情涌动。年过六旬的当事人胡某在代理人陪同下,专程将一面绣有“公正裁判,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王晨光法官团队手中,表达由衷谢意。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团队专业与温情的认可,更成为未央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的鲜活注脚。

事情源于一起电梯伤人纠纷。胡某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因电梯突发晃动摔倒受伤。事后,她多次与物业公司及电梯维保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胡某将两家公司诉至未央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晨光并未急于开庭,而是第一时间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科学评估并明确胡某的实际损失,为后续责任认定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庭前调解阶段,物业公司强调“已尽力救援”,电梯公司则坚称“维保无瑕疵”,因分歧较大,案件依法转入庭审。
庭审中,王晨光法官围绕“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及“蛋壳脑袋”规则,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厘清证据采信逻辑与责任划分依据。在判决书中,法官结合电梯公司维保不到位、物业公司监督缺位及原告自身避险应对不当等过错事实,逐一分析认定,将赔偿金额与责任比例的理由阐述得详尽清晰,让抽象的法律条款化为当事人看得懂的“明白账”。
为确保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王晨光法官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面对电梯公司,他直指问题核心:“一位六七十岁的普通老人,面对电梯突发晃动,第一反应是本能的躲避,而非冷静分析物理原理,不能以专业标准苛责普通乘客。”面对物业公司,他严肃指出:“作为管理方,监督维保单位履职到位是法定义务,管理环节不可缺位。”面对胡某,他则温和安抚:“阿姨,电梯晃动谁都会害怕,您当时受惊是人之常情。如今该赔的钱已有着落,您放宽心,好好休养。”
通过这种细致沟通与主动释明,法官逐步解开了各方心结。电梯维保公司虽曾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主动撤回,并按判决向胡某全额支付赔偿款。
“王法官为我的案子调病历、看聊天记录、听我一遍遍诉说,事无巨细。判决书里哪笔钱该赔、为什么是那个比例,我虽不懂法律,却看得明明白白。”胡某动情地说。
锦旗虽轻,情意深重。它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最真挚的期待。未央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耐心调查、细致释法和温情答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王思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