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门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雇员意外身亡赔偿纠纷

作者:记者 黄新航 通讯员 张成飞 刘璐

近期,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释理、温情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因雇员意外身亡引发的赔偿纠纷,筑牢了辖区平安稳定防线。  

当事人李某是辖区某饭店一名厨师,日常在饭店从事夜间后厨工作。6月1日白天,李某突发疾病不幸身亡。事后,李某家属与饭店就赔偿事宜产生严重分歧。其他家属主张李某系在岗从业期间突发意外,要求饭店参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饭店方则以事发时间非规定工作时段、事发地点非工作岗位为由,不予认可工伤赔付标准。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调解中,为公正、高效化解这场纠纷,协助此次调解的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厘清双方权责边界、明确赔付法律依据,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释法答疑、力求破除争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视同工亡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法定条件,李某病亡的事发时段、地点均不符合工伤认定法定情形,家属主张的工伤赔付标准无法律依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之规定,李某为饭店提供劳务、维系饭店正常经营,饭店作为受益方,虽无过错,但应基于公平原则对死者家属予以适当经济补偿。

调解全程严格参照劳动者权益保障、用工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兼顾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为纠纷化解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在精准普法释法的基础上,解放门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开展针对性沟通,一方面耐心安抚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细致释法、耐心疏导,让家属明晰工伤认定的法定标准与法律边界;另一方面向饭店方宣讲法律规定、讲述人文情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体恤家属困境。经过两轮细致深入的调解沟通,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由饭店方一次性向李某家属支付经济补偿款项,双方就此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不再另行追责、主张任何权利。

此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是解放门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民生矛盾的生动实践,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解放门司法所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常态化联动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法理释心结、以温情化矛盾,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民生纠纷,持续筑牢辖区平安稳定的法治根基,为群众营造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记者 黄新航 通讯员 张成飞 刘璐)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