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苟常平成功调处一起校园学生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法理释心结、以温情化矛盾,有效化解家校隐患、修复同学关系,有力维护了平安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
事发当日,辖区某中学两名在校学生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争执过程中,一名学生不慎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牙齿受损。事件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多次组织涉事双方家长座谈调解。但因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及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不仅矛盾迟迟未能化解,也对两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了解相关情况后,派驻该校法治副校长、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苟常平主动履职、靠前介入,依托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双方家长开展专项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细节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家长清晰剖析事件法律定性、各方责任边界,细致释明纠纷久拖不决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与不良后果。同时,秉持“教育为主、调解优先、保护为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兼顾法理与人情,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包容,引导家长摒弃对立情绪,优先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同窗情谊。
在检察官耐心细致、情理交融的沟通疏导下,双方家长彻底化解隔阂、消除分歧,自愿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当场达成调解共识。与此同时,在检察官的暖心引导与鼓励下,两名涉事学生主动认错、真诚致歉、握手言和,彻底化解矛盾隔阂,实现了纠纷圆满化解、关系温情修复的良好效果。
此次校园纠纷的高效温情化解,是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深耕法治副校长职能、主动融入基层校园治理、践行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前沿阵地作用,常态化深耕校园法治建设、矛盾调解、普法宣讲、权益守护等重点工作,精准破解校园治理难点痛点。
下一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机制,深度融入校园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常态化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坚实检察力量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走深走实。(通讯员 王宁 辛亚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