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授予成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陈杰钢

2026年2月14日14时许,西安市朝阳门东护城河段发生一名女子落水事件。当时,青海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干部成江正携4岁女儿在附近游玩,发现险情后,他接过周边热心群众递送的救生圈,不顾个人安危纵身跃入冰冷河水中,快速游向落水女子所在位置,拼尽全力将女子拖拽至河堤边缘,在自身已体力透支的情况下,协同周边热心群众共同将落水女子托举上岸。上岸后,成江随即为落水女子进行简单伤口处置并开展情绪安抚,直至专业救援力量全面接手,确认落水女子无生命危险后,才与在河对岸等候的女儿汇合离开。

成江同志在群众生命安全遭遇危险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全力施救,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充分彰显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也生动体现了人民群众守望相助的社会责任感。为表彰先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推动平安新城建设,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新城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成江“新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新城区号召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成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学习他心系群众、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自觉将榜样力量转化为担当奉献、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新城区形成向上向善、尊重英雄、弘扬正气的浓厚氛围,为扎实推进平安新城建设,护航新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陈杰钢)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