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法而行 让成长有“典”

作者:卢昱全

5月21日,陕西省宝鸡强制隔离戒毒所“蓝警铃”禁毒法治宣传队联合宝鸡市西关司法所走进宝鸡市宝工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的“禁毒+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颜六色的药丸、看似普通的粉末、包装精美的“零食”……宣传队干警搭建起“禁毒教育展台”,各类仿真毒品模型一字排开,立刻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这包‘奶茶’和市面上常见的奶茶几乎没有区别,但里面混合了甲基苯丙胺;这块‘巧克力’其实是含有致幻成分的违禁品;还有这些‘跳跳糖’‘神仙水’,都是用日常食品包装作伪装的新型毒品。”同学们围在展台前,有的仔细辨认,有的小声探讨,还有的主动向干警提问:“这种‘聪明药’真的会让人上瘾吗?”干警耐心解答,并告诫同学们,凡是陌生人给的、包装可疑的食品饮料,一律不能碰。

在民法典主题宣传区,大批学生驻足观看。干警紧扣展板内容,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款项追回、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热点内容展开讲解。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乱象,干警重点科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进行大额游戏充值、向网络主播高额打赏等行为,明显超出自身年龄、智力所能认知及处置的合理范围,依法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干警还深入浅出剖析了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等问题的法律边界、责任划分以及正确处置方式,引导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昱全)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