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 | “空气法”闹剧,拷问司法审核之责

作者:高虎

近日,一则不存在的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被多地多家司法机关在官方文书、公告中反复引用,演变为备受舆论关注的“空气法”事件。看似是一处条文引用的疏漏,实则暴露出部分司法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审核失守、专业懈怠的深层次问题,为司法公文规范和队伍作风建设敲响了警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司法文书是法治权威的直接载体。每一份公告、每一份文书,都代表着司法机关的专业形象,承载着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引用法律法规,本应严谨审慎、有据可查,以权威法条为依据,以正规法规库为准绳。

但现实中,少数工作人员习惯于照搬网络模板、套用现成文稿,不加核实、不加甄别,抱着“别人都在用就没问题”的侥幸心理,简单复制粘贴了事。

更值得反思的是,虚假法条能在多家单位、多年间反复出现,折射出起草不把关、审核不校验、发布不复核的流程漏洞。层层审核制度流于形式,岗位责任虚化弱化,本该守住的专业底线、程序底线层层失守,才让虚假法条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官方正式文件中。

司法无小事,细节见初心。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源于每一处严谨、每一份规范。虚构法条大行其道,不仅容易误导群众认知、扰乱法律严肃性,更会悄悄损耗司法公信力,伤害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朴素期待。

杜绝“空气法”式乌龙,不能止于事后纠错、个别整改。一方面要强化司法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敬畏之心,摒弃敷衍了事的惰性思维,养成查原文、核法条、溯源头的职业习惯;另一方面要健全文书起草、校核、签发全流程闭环管理,压实各环节责任,把好文字关、法条关、程序关。同时补齐相关领域立法和制度规范空白,从源头减少模糊空间与套用乱象。

法治的威严,藏在一字一句的严谨里;司法的公信,落在一丝不苟的坚守上。唯有以较真态度对待每一份文书、每一次法条引用,以严实作风守住每一道审核关口,才能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司法公信。(高虎)

(编辑:康丽)